关于转发黑涉金信联发〔2018〕1号文件的通知
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及各区、县(市)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把涉金融企业失信问题治理整顿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了国家城市信用监测评估指标,对规定时间内治理整顿工作不到位的城市,约谈当地金融监管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委托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进行现场督查。去年年末,我市因涉金融企业失信问题整顿不及时,已在国家城市信用监测中被扣分,直接影响了我市排名。 为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日前,我省成立了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黑涉金信联发〔2018〕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通知》要求,务请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牵头,迅即组织成立我市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制定实施我市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定期会商、信息报送和台账管理机制,明确工作措施和步骤,强化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整顿任务,不再影响我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 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
关于转发国家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各有关单位: 日前,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就联合奖惩对象名单制定标准的部门、认定依据、认定部门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现转发给你们,请依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国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在房地产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生产、电子商务、财政性资金、统计、交通、涉金融、电力、税务、保险等领域,全面落实国家印发实施的30个联合奖惩备忘录作为“红黑名单”的联合奖惩措施(见“信用哈尔滨”网站“法规文件”栏,网址:http://www.www.jsszgqt.com),深入开展“红黑名单”的认定、发布和联合奖惩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信用环境,积极推进“信用哈尔滨”建设。 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2月9日
银监会:强监管持续发力 治乱象联合惩戒
2018年伊始,金融监管部门就接连放出“强监管”猛料:银监会1月13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等被列为2018年整治的重中之重。违规将表内外资金直接或间接、借道或绕道投向股票市场、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等乱象也被“点名”。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2018年监管部门对于乱象整治工作中的大案要案会坚持顶格处罚。另外,针对交叉金融产品风险整治,通过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将乱象整治工作“全线打通”,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联合惩戒。 专家指出,预计未来金融监管机构还将出台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进一步业务规范。随着乱象整治工作的深化,银行业将面临短期内规模扩张受限导致的盈利损失,2018年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表外业务等或呈现负增长。但长远来看,强监管将大幅度减少银行体系内风险、促进行业的集约化转型。 银监会重拳出击 打响风险化解攻坚战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当前,金融风险高发多发态势依然复杂严峻,银行业股东管理、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机制还比较薄弱,市场乱象生成的深层次原因没有发生根本转变,打赢银行业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的任务仍很艰巨。 在此背景下,银监会新年伊始就出重拳,《通知》部署了2018年重点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八大重点共22条。并明确突出“监管姓监”,将监管重心定位于防范和处置各类金融风险,而不是做大做强银行业,强调对监管履职行为进行问责,严肃监管氛围。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弥补监管短板,切实解决产生乱象的体制机制问题。 在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看来,2017年银监会开展的“三三四十”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要使得行业发生根本性好转,仅通过短时间的整治措施是不现实的,因此还需持续、深入地加强监管。“从《通知》来看,乱象治理范围进一步扩大。八个方面的治理,不仅仅包括2017年关注较多的领域——同业业务、表外业务、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同时将违规展业、违反宏观政策执行等乱象纳为重点‘拆弹’领域。”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2017年金融治乱象取得显著成效,但需夯实整治成果,对重点领域维持高压态势。银监会在进一步整顿的同时,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此前,银监会在监管制度补短板方面加快完善节奏,填补过去制度不完善、执法空白等,为行业长期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基础。“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监管部门依法从严处罚,特别是对重大案件和风险事件予以顶格处罚,将有力震慑行业。多个金融监管部门将乱象整治工作‘打通’,更符合现在金融业务跨领域、跨市场的特征。” 剑指违规“重灾区” 严查资金违规入楼市股市 银监会部署的2018年22条重点整治领域“点名”了违反信贷政策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的乱象:将整治违规将表内外资金直接或间接、借道或绕道投向股票市场;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向“四证”不全、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以充当筹资渠道或放款通道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等行为提供便利;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用于购房等。 银监部门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通知》的安排抓住了“主要矛盾”,在2017年的“三三四十”系列整治中,几乎所有的违规现象中,都包含了“房地产”这个关键词,且涉事金额不小。 从2017年银监系统开出的行政处罚情况就可窥一斑。据大连银行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凤宇骄分析,2017年涉及房地产的罚单共有109张。“涉房”罚单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违规向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的行为,共有55张;二是违规向个人发放住房按揭贷款的行为,共有44张;三是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行为,共有12张。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8月,上海银监局公布对花旗银行的罚单,罚没金额合计1064万元,案由之一是2015年1月至10月,花旗银行辖下部分分行在发放部分房地产贷款时违反利率规定。2017年12月,银监会公布对广发银行罚没金额合计7.22亿元的天价罚单,案由涉及以流动资金贷款科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 而进入新年不久,中信银行南宁分行就因违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缴交土地出让金提供理财融资,被地方银监局罚款40万元。 同时,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票市场也是不少银行业机构“吃罚单”的原因。2017年12月,杭州银行被地方银监局罚款140万元,案由之一便是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股市。此外,中泰信托因在2015年放任借款人将贷款资金用于股票交易被罚款90万元。 部分银行业内人士对记者坦言,多年来,银行资金通过层层嵌套、包装“出表”,最终流向往往是房地产市场。“2017年几张‘天价罚单’对于行业的震慑极大,总行已明确禁止我们为不在总行名单上的房企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一家股份制银行江浙分行负责人如是说。 行业“阵痛”难免 同业表外业务料呈负增长 在此次《通知》发布之前,多个金融监管部门密集出台不少政策,旨在推动金融业“治乱象、去杠杆、归本源”。在此趋势下,行业“阵痛”不可避免。 在连平看来,金融业要规范运行、控制风险,不能再像过去一样粗放式发展,应该高质量发展。“未来一段时间,银行业同业、表外等乱象较多的业务可能会出现负增长,比如当前委托贷款下降较快,但是由于信贷仍会保持合理的增长,因此整个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会保持合理增长。”连平指出,“尤其是整治工作融入了‘稳中求进’的政策思路,不搞‘一刀切’,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差别化处理,治理过程中根据不同机构、不同情况设置了过渡期,短期内银行业的压力不会过大。风险整治既实事求是又具有针对性,对银行业的规范发展、转型升级创造了良好条件。” 曾刚表示,过去一段时间,银行业经营理念以发展为主,对风险防控和合规有所忽视,导致潜在风险积累。与此同时,银行发展模式步入死胡同。银行业不断出现“资产荒”、“负债荒”,主要是因为银行想快速实现规模和利润扩张,而脱离实体经济需要造成的。 “这种‘荒’更多是预期差异带来的心慌,监管强化将逐步打消银行过去不切实际的过度扩张取向,银行机构适应监管环境,树立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向经营管理、防风险要效益,强监管阵痛之后将进入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曾刚说。 “2017年初至今,在一系列加强监管的业务规范指导下,金融体系风险在逐步化解之中。包括约束同业业务野蛮扩张;发布资管业务新规,提出打破刚兑、流动性和杠杆率等多方面监管要求。”光大证券分析师陈浩武表示,预计未来金融监管机构将出台加强影子银行监管的进一步业务规范。对银行业而言,一方面,规范业务可能在短期内导致盈利受损;另一方面,将大幅减少银行体系的金融风险。
一系列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黑名单”制度明年实施
“我们终于拿到工钱了,要不是政府部门出面维权,讨回工钱可能还要经历周折。”曾参与云南省昆明市某庄园项目建设的农民工晋家斌感慨道。2017年,云南省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因上述项目拖欠工资,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主动约谈项目负责人,为晋家斌等33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215万元。 今后,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的做法将在全国推行。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除了考核制度,保证金制度、“黑名单”制度也将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有了更多制度保障。 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办法》决定自2017年至2020年,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年度考核,推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考核结果分A、B、C 3级,有下面3种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定为C级,由部际联席会议对该省级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这3种情形是: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国后3名的;二,发生5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件,或发生2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件的;三,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日前,人社部与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工资保证金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缴存,原则上不低于造价的1.5%,不超过3%。《意见》要求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要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企业拿出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的保证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李长安介绍说,企业将保证金缴纳给社保或劳动管理部门,假如企业出现违规,劳动管理部门可以将保证金发放给农民工,以此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意见》规定,在同一工资保证金属地管辖区域(设区的市),缴存金额上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00万元。但对缴存前2年内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适当提高,增幅不低于50%;对因欠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增幅不低于100%,其提高比例后的缴存金额不受缴存金额上限限制。 “黑名单”制度明年实施 “自从有了‘黑名单’,公司再也没有拖欠我们工资。”日前,在安徽合肥某项目工地打工的张中鹤,工资卡上刚刚到账了2000元,这是他11月份的部分工资。到年底,他还能拿到近6万元钱。这都得益于合肥对欠薪用人单位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就会被列入“黑名单”。 目前,安徽合肥、湖南长沙、山东青岛多地已经对欠薪用人单位实行了“黑名单”管理制度,让违法失信的用人单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明年起,这一制度将在全国实施。 2018年1月1日起,由人社部印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两种违法情形应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一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用人单位在列“黑名单”期间,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此外,在此期间,用人单位的社会信誉也将受到贬损评价,直接影响到其生产经营及其他社会活动。
发改委:打击欠薪违法行为 实施信用惩戒
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已经签署了27个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并正在加快建立相关领域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办法。 孟玮提到,现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范围不断拓展。已联通44个政府部门、所有省区市和51家市场机构,归集信用信息超过132亿条。编制完成了《公共信用信息标准体系框架》等6项标准,供有关部门和地方参考使用,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发布。与此同时,“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专区不断优化,已上线运行19个公示栏目,截至11月底,网站累积访问量突破13亿次。 孟玮指出,我国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联合惩戒备忘录。在对外经济合作领域,将以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对外贸易、对外金融合作为重点,建立健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规则,加快信用记录建设。与此同时,逐步建立对外经济合作领域“黑名单”制度,有效规范对外经济合作参与者的行为和市场秩序。 孟玮强调,欠薪违法行为要实施信用惩戒。《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已印发,由人社部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各部门将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当前,人社部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对于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形成“一处欠薪、处处受制”的信用环境,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将发挥积极作用。
我国将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
我国将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地方政府拒不履行政府所作的合法合规承诺,特别是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民间投资良好环境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造成政府严重失信违约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惩戒到人。这是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规定的。 《意见》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向民营企业作出政策承诺要严格依法依规,并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不得违法违规承诺优惠条件。要认真履行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法合规协议或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拒不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约定,不得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 《意见》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清理核查,逐项梳理已报审的民间投资项目,清查各类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明确办理时限。能够办理的,要尽快办理;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帮助民营企业尽快落实有关条件;依法依规确实不能办理的,要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的,要加大问责力度,通过约谈、通报、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必要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要针对清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效率,优化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服务。 《意见》强调,坚决落实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有关要求,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增加行政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增加审批环节,切实防范权力复归和边减边增。 《意见》要求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的行为,为民营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机会,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积极采取多种PPP运作方式,规范有序盘活存量资产,丰富民营企业投资机会,回收的资金主要用于补“短板”项目建设,形成新的优质资产,实现投资良性循环。
关于报送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知
市金融办: 11月21日,国家发改委财金司纵向网转来“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问题梳理及解答”,现转给贵办,务请按照国家、省和市要求,进一步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快持续推进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贵办要按照《关于扎实推进金融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工作并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哈信办函〔2017〕22号)《关于迅即开展涉金融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哈信办函〔2017〕27号)要求,务于12月5日前完成前两批涉金融领域失信“黑名单”主体的整顿工作,坚决避免影响我市当月及年底的全国城市信用监测评分;务于1月5日前完成第三批“黑名单”主体整顿工作,并分别于截止之日前将整顿情况报我办,我办转呈国家发改委。 联 系 人:吴中旸 联系电话:87123009 邮 箱:hrbcxb@163.com 地 址:道里区田地街87号君和大厦6楼 交换地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市信用办。 附件: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问题梳理及解答 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11月27日
关于迅即开展涉金融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市金融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函》(发改电〔2017〕662号)和省政府批示要求,10月30日,我办印发《关于扎实推进涉金融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工作并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哈信办函〔2017〕22号),吁请贵办按照要求,扎实组织推进我市相关专项治理工作。其中,在国家已公布的两批涉金融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中,因我市2户失信主体未及时整改,已在上月国家城市信用监测中被直接扣分,直接影响了我市排名。 1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了第三批涉金融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我市新增了19个严重失信主体(见附件)。务请贵办落实责任,建立机制,定期登陆“信用中国”网站,第一时间发现梳理我市涉金融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于每月月底前或国家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发改电〔2017〕662号要求限期整改,并于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我办,我办呈报国家发改委,避免我市于当月或持续在国家城市信用监测中被直接扣分,持续影响我市排名。 附件:第三批我市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