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区、县(市)信用建设工作,市信用办将从8月中旬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信用调研区县行”活动,通过深入区、县(市)调研,摸清情况,强化督导,充分调动和发挥区、县(市)的信用建设主体作用,整体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今年5月4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要求“各区、县(市)要参照市里做法,抓紧成立本地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必要人员,承担本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职责”。5月10日,市政府印发《市政府督办通知》,将此项工作列入市政府督查事项。6月1日,市信用办印发《关于组建信用建设专门工作机构的通知》,督促区、县(市)政府尽快落实有关要求,成立相关专门机构。在6月22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宋希斌市长再次强调各区、县(市)政府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有关要求,成立专门机构,配备必要人员,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凡是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凡是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都要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绝不姑息迁就”。8月22日,市信用办印发《关于成立信用建设专门机构的督办通知》,就成立专门机构推进信用建设工作进行了督办。
在“信用调研区县行”活动中,市信用办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信用建设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结合各区、县(市)信用建设实际,按照区、县(市)实际需求,赴该地区调研,了解掌握、交流指导信用建设工作。其中,将重点就认真落实今年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关于组建信用建设专门工作机构等要求进行督导,就《关于进一步加快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分工和城市信用监测工作任务进行研讨交流。同时,了解区县(市)信用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征求区县(市)对全市信用建设及市信用办工作的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