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发挥协会商会作用助推行业信用建设
为认真落实希斌市长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相关部署,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助推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日前,市信用办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的支持下,积极组织市信用协会及46家重点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信用承诺、行业信用建设等工作,以协会、商会为载体,扩大信用建设的辐射范围,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按照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市信用办印发了《关于落实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提出了发挥协会、商会作用推动行业信用建设等四点工作要求,组织各行业协会、商会在做好自身信用建设的同时,据实做好行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信用评价和“红黑名单”发布等工作,助推行业信用建设。 结合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市文明办、市信用办、市民政局将行业协会商务信用建设有机融入到全市创建诚信示范行业、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中,按照政府主导、协会助推、社会参与的原则,组织全市46家重点协会商会召开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暨推进“三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培训会,实时传达国家和我市对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信用建设上“两大建设”、“三大任务”等重要部署,并在全市重点推进了三项协会商会信用建设工作:一是完成了与46个行业商会的工作对接,并配合市兽医兽药协会、物业行业协会组织召开行业企业信用建设推进会;二是指导全市协会商会签订了《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和《诚信经营承诺书》,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成立督导检查小组,先后到市装饰协会、鞋业协会、家具协会等20多个协会听取对信用建设暨“三诚信”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到协会商会会员单位落实行业信用建设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提出建议并及时督促整改完善,指导企业利用LED、横幅标语、设立咨询点等多种形式,开展诚信宣传,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迎检”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我市开展律师行业诚信教育整顿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信用建设,市司法局日前在友谊宫召开了全市律师行业“重诚信 严规范 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勇就律师行业信用建设提出要求。 吴勇局长指出,近年来全市广大律师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服务振兴中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全市律师工作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深刻吸取森耀律师所案件教训,引导广大律师依法诚信执业,更好地发挥律师行业在服务振兴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正确评价我市律师行业,认清当前形势,通过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重塑律师队伍形象,提振律师队伍精神。要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教育,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提高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水平,加大对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哈市律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带领广大律师主动融入振兴发展大局,不断拓展哈市律师队伍服务发展新空间。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为哈市律师行业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会议还对前段时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行政处罚工作进行了通报。两名律师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市律师协会对律师工作发出倡议。
51户房地产失信“黑名单”企业受到联合惩戒
为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动信用东北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失信惩戒的意见》(简称《意见》),针对部分不遵法规、不守诚信,存在拒不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税款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税费、违规建设、质量低劣、违规售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给予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联合惩戒和约束。目前,我市已通过“信用哈尔滨”网站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两批房地产开发建设失信企业“黑名单”,联合惩戒涉及51家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得到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 按照《意见》规定,我市建委、规划、市场监管、国土、公安、旅游、金融、民政、地税及法院、检察院,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和省民航局、哈铁路局等有关单位,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融资贷款、行政处罚、纳税监控、政治身份、行业组织、高消费等方面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 截至目前,市建委已严禁失信企业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失信企业一律不得进入招标程序,一律不予招标备案,现1家失信企业在拟发生招投标活动时被全面停止,2家失信企业在办理新建工程施工许可时被叫停,1家未竣工备案的失信企业正在积极配合整改;市市场监管局不再为失信企业办理新的企业营业执照,禁止“黑名单”中的有关人员到其他企业担任同类及以上职务;市规划局依法叫停了失信企业涉及的18个工程项目,已有6家失信企业接受了罚款处理;市国土局已督促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失信企业立即整改,并禁止失信企业新申报土地出让、划拨、转让、抵押等审批手续,对9家失信企业进行了上限处罚;市公安局将依责在限制失信企业法人代表出境方面给予严控,不为其办理出境证件,对已持有出境证件的将限期召回,并协调其他地市给予相应支持;市旅游委明确了限制旅游度假、入住星级宾馆的有关要求;市金融办不为失信企业及人员提供融资、贷款、保险以及相关的金融服务;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市地税局督促3家失信企业主动缴纳了全部税款和滞纳金;经法院系统初步核查,已确定28家开发企业系我市法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涉及两级法院199件执行案件,现正在抓紧实施惩戒;经检察院系统初步排查,已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黑名单》中的1家涉嫌犯罪的失信企业法人代表批捕、羁押;经人大系统认真核对,对1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区级代表进行了情况核实,将依据其违法违规情况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哈尔滨铁路局已将涉及的49个失信企业法人代表在全省范围内严格限制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省民航局已将涉及的49个失信企业法人代表在全省范围内限制乘坐飞机。
逐项对标 合力攻坚 我市召开国家城市信用监测培训会议
日前,市信用办印发了《关于做好城市信用监测工作的通知》,就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指标包括的政务、商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4个领域的34个方面、10个维度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分解。在此基础上,近日,市信用办组织召开了国家城市信用监测培训会议,通报了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指标,就做好城市信用监测进行了指导培训,对信用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各区、县(市)政府及信用建设牵头部门,市政府相关委办局及中直省属有关单位承担信用建设工作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为加快推进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国家信息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网(简称中经网)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监测1万多个网站的信用建设信息,每月对36个省会和副省级以上城市、261个地级城市和362个县级城市分三个层级进行监测并排名,约谈排名靠后的城市的市长。 4大领域信用监测的34个方面包括:依法行政、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公务员诚信管理教育;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自然人信用、社会组织、互联网应用及服务;法院、检察、公共安全、司法行政系统、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制度基础等信用建设。10个维度是信用事件、信用制度、信用工作落实、信用信息透明度、信用市场、重大失信事件、重大失信事件的政府反馈、重大诚信事件、联合奖惩、信用创新等。 经逐项对标查找差距,大家明确了责任,形成了共识。下步,我市将重点加强以下信用建设工作,努力提升我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一、信用制度。此项工作分值较高,是我市差距最大、扣分最多的工作。其中,国家监测的信用制度共有22个领域153项(见“信用哈尔滨”网站“通知公告”栏),我市在政府守信践诺、金融、交通运输、电子商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价格、税务、旅游、商务综合、其他商务领域、医药卫生、知识产权、法院检察院公信、公共安全等14个领域,未监测到建立了信用制度。二、信用工作落实。此项工作分值较高,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信息共享和黑名单惩戒3方面工作。其中,黑名单惩戒是我市差距很大、扣分较多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市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务、安监四种黑名单的企业占全市企业总量比例高;二是黑名单企业被惩戒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信用事件。信用事件包括正面、负面事件,指各网络媒体、政府网站报道发布的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司法机关4类主体的正面、负面宣传报道事件。我市正面信用事件公开数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负面事件较多,正负面事件占比监测分值高达40%,是分值最高的一项。四、信用信息透明度。主要体现在信用制度公开数量、建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栏目及公示率100%两个方面。因我市信用制度存在较大差距,因而信用制度公开数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扣分较多。五、信用市场。主要是利用芝麻信用等第三方信用机构的数量,度量个人信用意识、法人机构的用信情况和社会信用产品的使用情况。六、直接扣分。发生重大失信事件,直接扣分。重大失信事件包括社会影响恶劣、网民关注度高的重大失信事件和按照国家规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达到一定程度的重大失信事件。七、直接加分。重大失信事件的政府及时反馈、措施到位、信息披露完整,或获得全国或省级以上的道德模范、信用标兵、中央主流媒体先进典型等,直接加分。
我市将开展“信用调研区县行”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区、县(市)信用建设工作,市信用办将从8月中旬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信用调研区县行”活动,通过深入区、县(市)调研,摸清情况,强化督导,充分调动和发挥区、县(市)的信用建设主体作用,整体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今年5月4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要求“各区、县(市)要参照市里做法,抓紧成立本地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必要人员,承担本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职责”。5月10日,市政府印发《市政府督办通知》,将此项工作列入市政府督查事项。6月1日,市信用办印发《关于组建信用建设专门工作机构的通知》,督促区、县(市)政府尽快落实有关要求,成立相关专门机构。在6月22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宋希斌市长再次强调各区、县(市)政府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有关要求,成立专门机构,配备必要人员,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凡是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凡是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都要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绝不姑息迁就”。8月22日,市信用办印发《关于成立信用建设专门机构的督办通知》,就成立专门机构推进信用建设工作进行了督办。 在“信用调研区县行”活动中,市信用办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信用建设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结合各区、县(市)信用建设实际,按照区、县(市)实际需求,赴该地区调研,了解掌握、交流指导信用建设工作。其中,将重点就认真落实今年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关于组建信用建设专门工作机构等要求进行督导,就《关于进一步加快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分工和城市信用监测工作任务进行研讨交流。同时,了解区县(市)信用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征求区县(市)对全市信用建设及市信用办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搭建“一网三库五系统”框架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升级改造开始招标
为认真落实康翰卿常务副市长在全市智慧城市动员会议上的部署,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并迅速启动所承担的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哈尔滨”网站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努力把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成为具有较为完善的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发布公示、核查应用、奖惩评价等功能的信息系统。 8月23日,在市财政局、工信委的支持下,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哈尔滨”网站升级改造项目(HC[2017]1865)公开招标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平台升级改造进入实施阶段。 针对原平台存在的信息归集发布手段落后、信息指标不完整、信用信息应用不足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学习借鉴了先进地区平台建设模式,并先后两次到省信用办调研汇报,形成了《哈尔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哈尔滨”网站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方案》报市工信委,通过了市工信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议。按照市财政局要求,编制了《哈尔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哈尔滨”网站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经审核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按照省、市要求,参照先进地区经验,平台建设总的原则是“依托现有、重在实用、适度前瞻”,充分利用平台前期成果,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大数据技术,努力搭建“一网三库五系统”的平台总体构架,即建立“信用哈尔滨”门户网“一网”,市场主体、社会组织、自然人信用信息“三个数据库”,信用信息综合采集、信用信息加工处理、信用信息“双公示”、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和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五个系统”,基本实现市平台与市直各有关部门及区、县(市)有关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与市民大厦及各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或办事大厅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与“信用中国”平台对接,通过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第三方征信机构及互联网等信用信息的归集,进一步实现平台信用信息归集接收、处理上传、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开展信用核查等功能,实现一部门发起、多部门、跨领域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功能,建设形成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我市调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
为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前,市编委印发《关于哈尔滨市“63365线路检测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并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将哈尔滨市“63365线路检测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其组成人员。 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长为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希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康翰卿,市委常委、副市长柳士发,市委常委、秘书长王文力,市政府秘书长赵革任副组长。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59家: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网信办、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局、市城管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哈经开区、哈尔滨新区、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哈尔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哈尔滨铁路局、人民银行哈中心支行、哈尔滨海关、民航黑龙江监管局、黑龙江银监局、黑龙江证监局、黑龙江保监局。其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我省印发实施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近日,省政府印发实施《黑龙江省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从以下四个方面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一是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高公务员信用意识。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逐级归集到市、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三是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四是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 《方案》强调了政务诚信建设的六大重点领域:一是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二是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三是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四是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五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六是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诚信街道和诚信乡镇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