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1|来源:|专栏:新政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各有关单位:
    日前,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就联合奖惩对象名单制定标准的部门、认定依据、认定部门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现转发给你们,请依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国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在房地产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生产、电子商务、财政性资金、统计、交通、涉金融、电力、税务、保险等领域,全面落实国家印发实施的30个联合奖惩备忘录作为“红黑名单”的联合奖惩措施(见“信用哈尔滨”网站“法规文件”栏,网址:http://www.www.jsszgqt.com),深入开展“红黑名单”的认定、发布和联合奖惩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信用环境,积极推进“信用哈尔滨”建设。

 

 

         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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