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指标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9|来源:|专栏:通知公告

 
哈信办函〔20186
 
关于做好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指标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日前,国家发改委重新调整了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指标体系,有25%的权重为各城市信用建设指标数据报送情况,要求每月25日前向“信用中国”网站报送。其中,所需报送数据的指标包括“红黑名单”发布、联合奖惩案例、联合奖惩参与部门数量、联合奖惩创新做法及信用创新应用领域、信用修复、“双公示”数量及公示率、创新公示项目及信息量、社会信用代码转换率、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产品数量、不良贷款率、信易贷等12个方面。为认真落实国家要求,保障我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提升信用建设水平,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做好数据报送,完成相关指标工作是根本。务请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监测内容及方式的调整,按照我市关于信用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职责,扎实做好以上12项指标涉及到的信用建设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在12项指标中,联合奖惩案例权重达8%,信易贷、不良贷款率权重分别为3%,“红黑名单”发布、联合奖惩参与部门数量权重分别为2%。务请各地区、各部门突出重点、主动作为,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信用建设工作,确保将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到位。
三、健全制度,常态报送。12项指标的数据报送是一项长期工作。务请各地区、各部门严格对照《城市信用指标数据反馈表1-12》(见附件),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制度,认真填报反馈表,于每月20日前将反馈表以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形式报我办(电子版见“信用哈尔滨”网站http://www.www.jsszgqt.com “通知公告”栏目),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通报督促,纳入考核。为切实推动做好12项指标工作及数据报送,我办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适时对工作不落实、报送不及时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区、县(市)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市直机关责任目标专项考核。
联系人:李林霖、李春霞;电话:87123005;
邮箱:csxyzkjc@126.com;交换地址:道里区新阳路61号市市场监管局转市信用办(田地街87号)
 
附件:城市信用指标数据反馈表及案例(1-12
 
 
 
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31

城市信用指标数据反馈表及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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