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三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黑名单的公告
按照国家社会诚信建设有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失信惩戒的意见》(哈委〔2017〕32号)要求,经市规划、国土、住建、国税、地税、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核对核查,现将第三批3家不遵法规、不守诚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失信黑名单予以公布。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失信惩戒的意见》,对以上失信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一)禁止失信开发建设单位新申报土地出让、划拨、转让、抵押等审批手续;禁止失信开发建设单位各种项目招投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财政性资金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新增项目的市场准入。(二)禁止失信开发建设单位申报既有项目审批变更、资质等级认定等事项。(三)不予为失信开发建设单位股票发行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限制失信开发建设单位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机构;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对失信开发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提高贷款利率或保险费率,或者不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四)对失信开发建设单位依法作出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资质证书、降低资质等级等行政处罚时,有行政处罚幅度的一律按上限执行。(五)对发生纳税失信行为的开发建设单位,在本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直接判为最低级,并对其发票供应、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等涉税事项进行重点监控,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企业纳税信用评级直接降至最低级。(六)禁止失信开发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到其他企业担任同类及以上职务,并取消其荣誉称号和评优晋先资格。(七)严格限制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失信开发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高消费行为,包括出境,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乘坐飞机、高等级列车和席次,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高消费行为。(八)对失信开发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人大、政协依法撤销、终止其资格;对是政府监督员的,依程序取消资格。(九)对失信开发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提请建议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内施行业内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劝退等惩戒措施。(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公开曝光失信开发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失信情况。对失信开发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继续对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情况进行统计、核查,分期分批适时向社会公布失信黑名单,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特此公告。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审委员会2018年1月30日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失 信 黑 名 单(第三批) 序号 开 发 建 设 单 位 法人代表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1 黑龙江省闻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张冬阳 欠缴税款 2 哈尔滨利龙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王松茂 欠缴税款 3 哈尔滨松江罐头厂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管理部 万瑞芬 欠缴税款
关于公布第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黑名单的公告
按照国家社会诚信建设有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失信惩戒的意见》(哈委〔2017〕32号)要求,经市规划、国土、建设、住房、国税、地税、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核对核查,现将第二批20家不遵法规、不守诚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失信黑名单予以公布。 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失信惩戒的意见》,对以上失信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 (一)禁止失信开发建设单位新申报土地出让、划拨、转让、抵押等审批手续;禁止失信开发建设单位各种项目招投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财政性资金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新增项目的市场准入。 (二)禁止失信开发建设单位申报既有项目审批变更、资质等级认定等事项。 (三)不予为失信开发建设单位股票发行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限制失信开发建设单位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机构;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对失信开发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提高贷款利率或保险费率,或者不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四)对失信开发建设单位依法作出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资质证书、降低资质等级等行政处罚时,有行政处罚幅度的一律按上限执行。 (五)对发生纳税失信行为的开发建设单位,在本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直接判为最低级,并对其发票供应、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等涉税事项进行重点监控,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企业纳税信用评级直接降至最低级。 (六)禁止失信开发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到其他企业担任同类及以上职务,并取消其荣誉称号和评优晋先资格。 (七)严格限制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失信开发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高消费行为,包括出境,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乘坐飞机、高等级列车和席次,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高消费行为。(八)对失信开发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人大、政协依法撤销、终止其资格;对是政府监督员的,依程序取消资格。 (九)对失信开发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提请建议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内施行业内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劝退等惩戒措施。 (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公开曝光失信开发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失信情况。 对失信开发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继续对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情况进行统计、核查,分期分批适时向社会公布失信黑名单,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 特此公告。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审委员会 2017年7月19 日
关于公布首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黑名单的公告
按照国家社会诚信建设有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失信惩戒的意见》(哈委〔2017〕32号)要求,经市规划、国土、建设、住房、国税、地税、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核对核查,现将首批31家不遵法规、不守诚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失信黑名单予以公布。 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失信惩戒的意见》,对以上失信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 (一)禁止失信开发建设单位新申报土地出让、划拨、转让、抵押等审批手续;禁止失信开发建设单位各种项目招投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财政性资金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新增项目的市场准入。 (二)禁止失信开发建设单位申报既有项目审批变更、资质等级认定等事项。 (三)不予为失信开发建设单位股票发行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限制失信开发建设单位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机构;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对失信开发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提高贷款利率或保险费率,或者不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四)对失信开发建设单位依法作出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资质证书、降低资质等级等行政处罚时,有行政处罚幅度的一律按上限执行。 (五)对发生纳税失信行为的开发建设单位,在本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直接判为最低级,并对其发票供应、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等涉税事项进行重点监控,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企业纳税信用评级直接降至最低级。 (六)禁止失信开发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到其他企业担任同类及以上职务,并取消其荣誉称号和评优晋先资格。 (七)严格限制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失信开发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高消费行为,包括出境,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乘坐飞机、高等级列车和席次,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高消费行为。 (八)对失信开发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人大、政协依法撤销、终止其资格;对是政府监督员的,依程序取消资格。 (九)对失信开发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提请建议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内施行业内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劝退等惩戒措施。 (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公开曝光失信开发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失信情况。 对失信开发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继续对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情况进行统计、核查,分期分批适时向社会公布失信黑名单,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审委员会 2017年7月17日
16户违规失信服务外包企业名单
2016年第二季度哈尔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受理旅游投诉情况公告
2016年第二季度,哈尔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共受理有效旅游投诉案件57件,共涉及18家旅行社、6家A级景区。涉及旅行社的主要问题:一是旅游者对旅行社提供的用餐、住宿条件、行程安排、领队及导游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二是旅游未能成行,双方就团款返还问题产生纠纷;三是旅游者对自费项目有质疑;四是旅游者要求旅行社协助办理退货等。涉及A级景区的问题:一是旅游者对景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二是旅游者对景区环境设施、车辆安排不满意等。投诉基本情况:黑龙江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15件(L-HLJ-CJ00003)黑龙江省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6件(L-HLJ-CJ00013)哈尔滨康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件(L-HLJ-CJ00015)黑龙江省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4件(L-HLJ-B0036)哈尔滨铁道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3件(L-HLJ-CJ00006)黑龙江省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件(L-HLJ-CJ00040)哈尔滨市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件(L-HLJ-CJ00055)哈尔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件(L-HLJ-CJ00005)哈尔滨纵横国际旅游有限公司2件(L-HLJ-CJ00037)黑龙江省环球假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1件(L-HLJ-CJ00069)黑龙江民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CJ00051)黑龙江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CJ00066)黑龙江长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CJ00008)哈尔滨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CJ00025)黑龙江天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CJ00028)黑龙江招商国际旅游公司1件(L-HLJ-CJ00007)黑龙江海外旅游有限公司1件(L-HLJ-CJ00001)广西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1件(L-GX00404)哈尔滨北方森林动物园2件哈尔滨市帽儿山旅游景区1件哈尔滨东北虎林园1件五常龙凤山风景名胜区1件呼兰河口湿地公园1件哈尔滨太阳岛风景区1件
2016年第一季度哈尔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受理旅游投诉情况公告
2016年第一季度,哈尔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共受理有效旅游投诉案件183件,共涉及41家旅行社、3家A级景区、2家星级宾馆、1家S级滑雪场、1家涉旅企业。 涉及旅行社的主要问题:一是旅游者对旅行社提供的用餐、住宿条件、行程安排、车辆不满意;二是旅游者对领队、导游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三是旅游未能成行,双方就团款返还及违约金承担问题;四是旅行社没有及时返还旅游者出境游保证金;五是因不可抗力导致航班延误、道路封闭等原因,行程安排发生变更或未成行;六是旅游者对购物、自费项目有质疑;七是旅游者在行程中受伤,赔偿问题等。 涉及A级景区的问题:一是旅游者对景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二是旅游者对景区闭园时间有质疑;三是因天气原因导致景区内部分娱乐项目无法参加等。 涉及星级宾馆的问题:一是宾馆没有按照约定的标准为旅游者提供住宿;二是旅游者自身原因无法入住,房款返还问题等。 涉及S级滑雪场的问题:旅游者对雪场的雪具租赁价格有质疑。投诉基本情况:黑龙江省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32件(L-HLJ-B0036)黑龙江省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1件(L-HLJ-CJ00013)黑龙江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19件(L-HLJ-CJ00003)哈尔滨康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4件(L-HLJ-CJ00015)康辉集团黑龙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2件(L-HLJ01354)黑龙江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10件(L-HLJ-CJ00024)黑龙江省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7件(L-HLJ-CJ00040)哈尔滨纵横国际旅游有限公司5件(L-HLJ-CJ00037) 哈尔滨市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3件(L-HLJ-CJ00055)黑龙江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3件(L-HLJ-CJ00066)哈尔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3件(L-HLJ-CJ00005)黑龙江省嘉年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件(L-HLJ01294)哈尔滨长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2件(L-HLJ01162)哈尔滨康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件(L-HLJ01378)哈尔滨北北国际旅行社2件(L-HLJ01112)黑龙江省环球假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2件(L-HLJ-CJ00069)呼伦贝尔兴业旅行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2件(L-NMG00535)黑龙江省桃源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2件(L-HLJ01225)黑龙江乐天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1件(L-HLJ-CJ00034)哈尔滨铁道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1件(L-HLJ-CJ00006)黑龙江省中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01382)黑龙江民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CJ00051)黑龙江金太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CJ00063)哈尔滨雪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01360)哈尔滨商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01039)哈尔滨好时光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01091)哈尔滨芬芳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01335)哈尔滨交通旅行社1件(L-HLJ01123)哈尔滨环球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CJ00049)黑龙江天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CJ00028)黑龙江天地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01214)哈尔滨秀山水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01361)黑龙江润诚世纪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01227)哈尔滨江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01100)黑龙江国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CJ00075)哈尔滨远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01202)哈尔滨驴程户外旅游有限公司1件(L-HLJ01375)哈尔滨鑫海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01285)黑龙江省金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件(L-HLJ01151)黑龙江招商国际旅游公司1件(L-HLJ-CJ00007)深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1件(L-GD-CJ00052)哈尔滨市宾县英杰旅游景区2件哈尔滨文庙2件哈尔滨金源文化旅游区1件哈尔滨天植大酒店2件哈尔滨新凯莱花园大酒店1件帽儿山高山滑雪场1件哈尔滨冰雪大世界8件
关于印发对哈尔滨超然物业公司 予以全市批评的通报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区供热办、各供热单位: 本年度供热期以来,哈尔滨超然物业公司因供热设施管修不到位等原因,多次出现停热、停供故障,经研究决定,对超然物业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现将《对哈尔滨超然物业公司予以全市批评的通报》印发给你们,希望全市供热单位引以为戒,认真履行社会职责,承担社会责任,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已任,切实做好城市冬季供热工作。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1月29日关于对哈尔滨超然物业公司予以全市批评的通报 自2015至2016年度供热期以来,哈尔滨超然物业公司因供热设施管修不到位,多次发生供热设施无法正常运行,造成停热、停供故障,致使其供热区域大部分居民供热质量受到严重影响。2016年1月14日,哈尔滨超然物业公司因储煤场地土地纠纷,未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在其具备通过其他通道运送供热用煤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积极措施保证供热运行,从上午9时许擅自停止其供热热源运行。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坚决查处、问责,市政府有关领导也做出批示。经香坊区政府、市住房局和区供热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协紧急调并现场督办,超然物业公司于当日下午14时许开始恢复供热,停止供热时间达5个多小时,造成该单位供热区域内96万平方米供热面积、1万余户热用户供热质量受到影响,居民反映强烈,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鉴于哈尔滨超然物业公司2015至2016年度供热期以来发生多次供热故障,特别是2016年1月14日,该公司以公司纠纷绑架群众利益,擅自停止供热,行为恶劣,现将哈尔滨超然物业公司列为不诚信供热企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黑榜曝光,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哈尔滨市两级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人-统计数据截止到2015年10月20日)